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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校外兼职劳动权益保障问题研究(2)

时间:2019-08-19 19:11来源:毕业论文
一、 大学生校外兼职的概念 (一)大学生兼职的定义 兼职与本职有很大的的区别,兼职是指在兼任本职工作时同时兼任其他工作,获取两份劳动收入。大


一、    大学生校外兼职的概念
(一)大学生兼职的定义
兼职与本职有很大的的区别,兼职是指在兼任本职工作时同时兼任其他工作,获取两份劳动收入。大学生校外兼职是指大学生在课外时间,利用假期、空闲时间被企业等用人单位雇佣,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同时用人单位为其发放薪酬的行为 。大学生校外兼职可以概括为三个特点:(1)在时间上,大部分是周优尔,周日或者寒假暑假,表现出时间短和不固定性的特点;(2)在兼职的内容上大部分为餐饮服务、家教、促销等能立即上岗的非专业的工作。但也会有一些专业性、技术性很强的工作如:导游、翻译会计等。(3)从劳动报酬来说,大部分非专业的劳动按小时计算薪酬,并且劳动收入不高。虽说一些技术性和专业性强的劳动报酬高些,但是大学生接触的机会很少,从总体来看大学生校外兼职的劳动收入很低[2]。在校外私自打工、勤工助学、实习是大学生校外劳动的三种行为但三者有很大的区别。大学生兼职与实习的区别:“实习”对于在校大学生来说可以分为两种状况:(1)是学校指派的“实习”。这种实习的前提是学校与企业已经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学生被学校指派到指定企业实习,因此产生的费用由学校负责。根据校企合作协议确定相互关系,不受劳动法约束。(2)是毕业前的“全职实习”。“全职实习”的工作时间已经不符合非全日制的工作时间,但是达到了全日制用工时间的要求,由于在“全职实习”期间学生并没有与用人单位签署正式的劳动协议,正式的劳动关系还没有建立[3]。对于这种情况我国的法律还没有明确的规定,许多用人单位不会给予大学生正式的保障和福利。劳动法所包含的劳动关系包括兼职,兼职应归劳动法的调配范围。学校指派的“实习”和“全职实习”正式的劳动合同以及劳动关系均没有建立;而“兼职”则是符合劳动关系特征的。大学生兼职与勤工俭学的区别:《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以及财务部、教育部共同发表的规定定义勤工俭学是学校组织本校的学生在课外时间,积极参加校内与生活、学校有关的种种劳动,学生通过校内勤工俭学获得合理的报酬,并用这些报酬使学生自己的学习和生活均有所提高的社会实践形式。可见兼职与勤工俭学最根本地区别在于兼职这种获得报酬的劳动方式,不需要学校的统一管理和组织。
二、大学生校外兼职的原因
(一)大学生自身方面
1.减轻家庭经济负担
对于在大城市求学的学生,在学校的基本生活花销以及大学教育的高额费用特别是一些家里困难的大学生来说无疑增加了家庭负担,作为家庭的一员为了减轻家庭的经济负担完成学业,他们不得不在学习之余进行兼职赚取学费和生活费,依靠自己的能力养活自己。
2.空闲时间多
大学生的学习以自主学习为主,课堂授课为辅,所以大学生的上课时间比高中时期的少很多,在此期间的空闲时间他们可以自己支配,随意安排。另外在大学期间大学生有更多的时间接触到不同的团体,获得不同的信息,更多的关注校园外的信息,生活也因此丰富多彩,再加上可以自由控制自己的空闲时间,这样也为大学生兼职提供了丰富的舞台。
3.提高实践能力
近年来高校毕业生的数量越来越多,就业压力也日益增加,大学生和企业也越来越重视一种能力:大学生的校外实践能力。它被大学生称为在以后求职过程中的“敲门砖”同时也是企业衡量一个大学生是否适应该行业的参考。而大学生在面试的时候经常会看到有“实践经验者优先录取”的字样,因此增加自身的实践能力是大学生参加校外兼职的一个重要原因。 大学生校外兼职劳动权益保障问题研究(2):http://www.youerw.com/guanli/lunwen_3794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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