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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暴力侵害人身权的法律防控

时间:2023-10-25 22:15来源:毕业论文
网络暴力侵害人身权的法律防控,以“人肉搜索第一案”为切入点对网络暴力行为进行初步界定,进而分析其成因以及现行法律的不足之处,最后提出大胆的立法设想,旨在为今后的法

摘要:随着科技的发展,网络已经成为当代人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它的普 及在给国民生活带来极大便利的同时也存在着隐藏的危害,其中,网络暴力已经 成为了危害国民人身权的严重问题。为了更有针对性地规制网络暴力事件,笔者 以“人肉搜索第一案”为切入点对网络暴力行为进行初步界定,进而分析其成因 以及现行法律的不足之处,最后提出大胆的立法设想,旨在为今后的法律工作提 供一些有效阻止网络危害的建议。90582

毕业论文关键词:网络暴力;人身权;立法设想

Abstract : With the development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the network has become an indispensable part of contemporary life。Network popularization in the national life to bring great convenience, but also there are hidden hazards, of which cyber violence is the key to harm the national personal rights The second part discusses the great harm of cyber violence。 In order to more targeted regulation of network violence, the author of "human flesh search" first case of the starting point of the network violence preliminary definition, and then analyzes its causes and current legal deficiencies, finally puts forward the legislative idea of bold, aimed at the law work in the future to provide some effective suggestions to prevent harm to the network。

Keywords:Cyber violence; Personal right; Legislative assumption

1.前言 1

2.“人肉搜索第一案” 1

2。1 案情介绍 1

2。2 争议焦点

3。我国网络暴力现状分析

3。1 网络暴力的成因

3。2 法律规制的必要性

4.网络暴力的应对困境

4。1 立法层面

4。2 实践层面

5。网络暴力的应对举措

5。1 遵循的基本原则

5。2 立法改革设想 结论 参考文献 致谢

1.前言

不同于一般的暴力形式,网络暴力是指那些在网络平台上,通过语言、文字 等形式对他人的人身权、名誉权、人格权等造成故意伤害的行为。具体来讲,是 指部分网民针对网络平台上发布的某些事件,发表具有过激性、煽动性和侮辱性 等不当言论,而不论该事件是否属实,这种行为不仅损害了他人的名誉权和人格 尊严,甚至会通过利用技术手段将他人的真实信息以及隐私曝光于众,使得当事 人不仅受到了严重的精神创伤,其现实生活中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也会受到威 胁。常见的方式有,使用语言文字或者图片,以到达损伤一个人荣誉、人格,并 对其造成精神或者经济上的损害的;也有使用非法软件偷窃个人信息、侵犯他人 隐私或者使他人造成经济损伤的,所有网络行为。随着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网 络暴力事件也愈加频繁地出现在我们的视野中,在这种严峻的形势下,网络人身 权的保护问题就成为当下我们必须直面的话题。因此,必须因地制宜,针对网络 信息传播的特点以及治理过程中存在的难题对症下药,加大网络暴力行为的监督 执法力度,才能从根本上治愈网络顽疾,为民众提供一个安全、健康的网络环境。论文网

2.“人肉搜索第一案”

2。1 案情介绍

2008 年 4 月 27 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我国的“人肉搜索第 一案”—王某诉三大网站侵犯名誉权和隐私权一案。随着最终判决结果的作出, 网络暴力事件的法律规制话题也被正式提上了立法日程。案情如下:原告王某与 死者姜某系夫妻关系,因姜某怀疑王某有婚外情,就在自己的私人博客“北飞的 候鸟”上记录了自己的一系列郁闷心情,内容也包括丈夫的姓名、电话号码、工 作单位以及与疑似婚外情女子的合照。2007 年 12 月晚,姜某跳楼自杀身亡,在 其博客内容公开后,张某注册了与姜某博客同名的网站并对其博客的链接进行转 载,随后这一内容又被网友发至天涯网论坛,大旗网也对此做了专题报道,事件 一经传播立刻引发了大量网友的关注。部分网友持续在不同的网站上对王某进行 过激的指责和谩骂,甚至有网民将攻击延续到现实生活中,通过“人肉搜索”精 确定位了王某的住址,在他和家人的住处刷写侮辱性话语,严重影响了王某及其 家人的正常工作和生活,原告王某认为三家网站的行为已经侵犯了他的名誉权和 隐私权,故提出赔偿精神损失的诉讼请求。一审法院判决被告张某和大旗网赔礼 道歉、删除网页并赔偿精神抚慰金,而并未支持对天涯公司的诉讼请求。张某当 网络暴力侵害人身权的法律防控:http://www.youerw.com/faxue/lunwen_19782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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