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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灾难性报道中媒体责任的缺失以地震为例(4)

时间:2016-12-03 16:36来源:毕业论文
关于中国红十字会总会要求台湾红十字会先援助五百万人民币再进入灾区救助报道。根据记者的查证,这所谓500万元买路钱的信息,不过是一些媒体的恶意


关于“中国红十字会总会要求台湾红十字会先援助五百万人民币再进入灾区救助”报道。根据记者的查证,这所谓“500万元买路钱”的信息,不过是一些媒体的恶意曲解,为哗众取宠而做出的。如果我们的媒体在看到信息时做下简单的思文判断,其断章取义的内容的本就是破绽百出、毫无事实依据的,加上国内一些媒体的毫无思想判断的推波助澜,使媒体偏离了原本灾难新闻报道的方向,转移了对受众灾难本身的关注目光。信息时代当代媒体报道模式趋于多样化,网络新闻、微博等等,再加上一个极大新闻热点问题“台湾问题”,就这样一场闹剧上演了。中国红十字会的“好戏”不仅仅是这一场。“郭美美事件”再次爆发,因其与中国红会的关系使部分电视、网络和报纸报道的头条倒向该事件的报道,而把灾难的报道放在其次。此时媒体的最高关注点,应该是关注灾区那些埋在废墟里的同胞的生命,而不应埋头在爆炸新闻里寻找噱头。这些的媒体的做法令埋在废墟里的同胞寒心,偏离受众关心灾难的视角,偏离报道的主要方向。这样的报道既不利于文护社会的稳定,还会导致社会舆论的失衡,激化灾区群众的不安情绪,更不利于政府的抗震救灾工作。
   (三)对地震灾难反应过度
进行地震灾难报道我们不能影响正常的救援工作,采访是为了报道拯救受灾人民的生命的画面,不是媒体抢新闻的战场,几个记者为了乘飞机航拍,竟要求卸下救灾物资以满足自己的采访需要。这样的记者即使拿到了第一手的采访资料又如何呢,记者采访是为了抗灾救灾,如此行径又是为了什么?还有灾害发生后一媒体竟然派百于人的团队前往灾区,扎堆采访。在这种情况下出现一些记者由于对灾难报道专业性不强,进入灾区前准备不足,再加上在灾区的恶略环境,竟成为被救助的对象,变成了“灾民”。灾区同胞需要的是救援,需要的是社会的关怀,不是添乱记者,不是观光客。在灾区我们看到大群媒体记者拿着长枪短炮,追逐着灾区采访对象,受灾群众和救援人员。这样的采访即会耽误救援工作的进行,还给受灾群众带二次伤害,多次被采访会增加其心理压力和不安情绪。在灾区,有时救灾现场的记者甚者比救援人员和围观群众还要多。媒体之间存在竞争,可以促进媒体的发展,但是抢新闻要看具体情况,妨碍到灾区的救援工作,就是对灾区废墟中同胞生命的谋杀。
  人民日报评论员曹林对此反思到:“此次雅安震灾的损害程度远低于当年的汶川,舆论可能过度反应了。以对汶川的预判去应对雅安,产生了很多误判,导致了很大的拥堵。信息不对称,举国挺进,过度反应,源源不断的人涌向雅安,真正的专业救援倒进不去。很多人到那边后没事干,干熬,也是巨大浪费。客观判断,不要放大和渲染。”
     三、如何避免灾难性新闻报道中媒体责任的缺失
    (一)发出主流声音,深入实地采访报道
灾难是大自然瞬间爆发出的巨大能量,打破了人们平静的生活。媒体担当着人类监视环境的职责,作为社会舆论载体,当灾难发生时就必须承担起灾难信息传播责任。在灾难面前,广大受众关心重点是灾难造成的人员伤亡、救灾的进展、以及灾难中的感人事例等等。灾难性新闻报道是受众高度关注信息,作为社会舆论载体的媒体要把信息及时、准确地报道传送出来,发挥好“的喉舌”的作用,特别是主流媒体应准确地把握新闻事实,为政府提供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全身心的投入到灾区救援工作中去。 试论灾难性报道中媒体责任的缺失以地震为例(4):http://www.youerw.com/xinwen/lunwen_64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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