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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农民工就业歧视的法律规制(2)

时间:2021-04-17 10:01来源:毕业论文
就业歧视是指在缺少法律明文规定的前提下因种族、肤色、宗教、政治见解、民族、社会出身、性别、户籍、或身体健康状况、年龄、外貌、国籍等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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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歧视是指在缺少法律明文规定的前提下因种族、肤色、宗教、政治见解、民族、社会出身、性别、户籍、或身体健康状况、年龄、外貌、国籍等原因,而采取的区别对待、排斥或者给予优惠等任何违反平等权的措施以侵害劳动者劳动合法权利的行为 。而农民工就业歧视指的是以城乡地区作为区分依据,对来源于农村的劳动力施行不平等待遇的行为。

二、农民工就业歧视的表现

(一)农民工就业准入歧视

首先是对农民工就业进行的职业和工作限制。一些地方政府部门通过制定政策和工种清单等行政干预手段对农民工就业的行业进行限制,其次是很多城市遵守先城市,后农村的准入原则,进而造成事实的不平等就业,最后是提高农民工就业的门槛的身份证、未婚证、计生证、毕业证、待业证以及到城市要办理暂住证、健康证等,种类繁多的收费和证书要求。这些使得农民工在就业过程中职业准入的平等权得不到实现。近年来,这些情况虽有所改善,但在就业领域仍然存在。它们使得农民工从事的行业主要以脏、乱、险、差、难、苦等职业危险性较大、工作坏境恶劣,工资福利低并且是当地居民不愿意从事的为特点的劳动密集型工作,如行业制造业、建筑业、和服务业。

(二)农民工就业待遇歧视

1、工资歧视

 农民工之所以背井离乡,到城市务工,首先关心的就是收入问题,一份获得合理劳动报酬的工作保障是农民工的基本需要。农民工被冠以“廉价劳动力”的帽子,他的廉价不仅表现在被老板克扣的低工资,更体现在他们的性价比。我国《劳动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了劳动者每天工作不超过8小时,每个星期工作不超过44小时,农民工加班加点却是家常便饭的事儿。同时劳动法规定了同工同酬的薪酬制度,但现实中的农民工与城镇工人同工却不能同酬,同工不能同时。有的企业在分配劳动报酬时,相同岗位的城市工和农民工的收入差距至少在1倍以上。有资料显示2014年我国外出农民工月平均收入达到2864元却还远远低于个人所得税的3500的起征点。农民工不仅工资低,而且以采取滥用试用期、收取押金和亏损为由等方式恶意拖欠薪的现象也非常严重。

2、农民工工作环境和工作条件歧视

为了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的管理水平,预防和减少由于人的管理等或操作不当行为造成的生产安全事故,国家制定了劳动保护法律制度。然而从农民工居住环境来看,农民工大多由雇主或用人单位提供住宿,其中住在工地和工棚的占多数,很少有独立租赁住房的农民工。从农民工工作环境来看,有调查显示称53.7%的农民工处在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的职业病高发的工作环境中,据2009年国家卫生部不完全统计,农民工占受到职业病危害职工中的比例保守估计高达58%。论文网

(三)农民工就业保障歧视

从就业运行过程中的安全保障及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来看,用人单位常常为了减少用工成本,对从事相同工作的城市人和农村人区别对待,违反法律规定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和为其缴纳保险。 农民工如果没有劳动合同是肯定无法办理社保。

从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来看,有的企业为获取更大的利润,不及时淘汰存在安全隐患的旧设备,或者不向农民工发放劳动安全防护措施,在生产过程中严重威胁着农民工的生命健康,这极大程度上增加了农民工遭受工伤和职业病的概率。然而农民工唯一能进行医疗和工伤索赔用人单位往往出于经济利益的考虑,总会想方设法故意逃避或拖延应承担的赔偿责任。农民工的索赔之路总走的异常艰难。同时作为高失业率的群体,农民工一旦失业,则不能跟城市职工一样享受失业补助保障,他们只能靠积蓄过活,或者只能返回农村。 我国农民工就业歧视的法律规制(2):http://www.youerw.com/faxue/lunwen_7353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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