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冲突不仅是社会的普遍现象,而且具有极其重要的正功能,为了使社会关系不断改善和促进社会稳定,不能忽视对冲突问题的研究。一味地将冲突视作病态和有反功能的社会现象,社会就会忽视对个人需要的关注,就会僵化,就会使怨恨在成员身上积累,从而使社会自身埋下巨大的隐患。这样,不但不能避免冲突,反而会招致更严重的冲突。相反的,社会冲突采取宽容的态度,并将解决冲突的方法制度化,这是具有活力的开放的社会结构的标志。
二、环境群体性事件
因为环境而引发的群体性事件被称为环境群体性事件。群体性事件是指民众为了为了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聚集起来以阻碍交通、围堵企业以及政府部门或者机关等方式,对社会造成了不好的影响,具有一定的地域性、规模性和危害性[2]。近几年来,群体性事件的发生每年都在上升。从现实生活中看,诸如农村征地、城市拆迁、公民维权等都可能爆发群体性事件。
参考文献
[1] L.科塞.社会冲突的功能[M].北京:华夏出版社,1989.
[2]张有富. 论环境群体性事件的主要诱因及其化解[J]. 传承,2010,No.10533:122-123+127.
[3]裴广川.环境伦理学[M].高等教育出版.2002:65
[4]洪大用. 环境公平:环境问题的社会学视点[J]. 浙江学刊,2001,04:70.
[5]施群. 环境群体性事件的成因分析及其治理[D].南京师范大学,2013.
[6]商磊. 由环境问题引起的群体性事件发生成因及解决路径[J]. 首都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No.19005:126-130.
[7][美]格罗弗.斯塔林.公共部门管理[M].上海:上海外文出版社,2003:132
[8]刘铭. 我国非营利组织与社区发展[J]. 学理论,2013,No.67735:58
社会冲突理论文献综述和参考文献(2):http://www.youerw.com/wenxian/lunwen_8132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