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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务对税收的影响研究(3)

时间:2022-06-15 21:21来源:毕业论文
税收的功能:税收是国家的财政收人的主要形式与工具。税收是国家调控经济的非常重要杠杆中的一种。税收具有维护整个国家政权的作用(国家政权存在

税收的功能:税收是国家的财政收人的主要形式与工具。税收是国家调控经济的非常重要杠杆中的一种。税收具有维护整个国家政权的作用(国家政权存在保证了税收产生与存在,而国家政权的存在如果脱离了税收则无法存在。)税收具有监督经济活动的作用。

3  电子商务对传统税收概念和原则的挑战 

3。1  现行税法难以满足电子商务税收的征收 

因为电子商务是运用了一种无形的交易方式,在一个非现实的市场来做贸易活动。这种交易的相关参与国家,流动性的强弱,和无纸化操作的便捷性。已让我国原税收征管面临巨大挑战。 

单单看我国现行的税法。我国现行的税法已经不能完全适应电子商务的税收征缴了。如果依然强制使用原来的税法,势必会征税带来许许多多的困难。例如纳税人的划分与认定,交易过程能否追溯的问题,应该纳税的时点与期限以及所适用的税率问题等等都是需要从新来制定,来完善的。

我们再来从法律的角度来认识这件难题。在电子商务的整个交易过程中,很难取证。没有先进的适用的科技来帮助我们完成。因为在电子商务的整个交易中,会产生难以想象的大量的电子证据。所以说,这样庞大的数据就要求我们税收法律要紧盯不放。电子证据的定义是指订立合同的各个交易方通过电子传输信息的手段来确定各方的不同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在实际实施合同的时候所产生的支付,结算和货物的正规交接等的电子信息。所以我们可以意识到要想电子证据所处的法律地位和合法的认证就是必须要首先要正视的。因为电子证据是新型的证据,与我们国家以往的所用的纸质的书证与物证不同。这样就需要国家制定适合的法律来从法律的角度定义什么是电子证据。文献综述

但是从另外的角度来看电子证据是不能够定位于间接的证据的。因为这样不利于电子证据的合理发展定位与走势。因为这方面的原因,所以需要通过国内立法机关来制定或者是修改来适应不断发展的电子商务。这样的事情是需要我们不断探索的。

因为上文所说需要我们制定相关法律,那么就导致我们的在立法上会出现很多不确定的问题。比如什么样的举证方式以及权力与义务用什么标准来划分来衡量。在传统的民事诉讼法所确定的是哪方来举证的制度。但是在电子商务的大量的交易中,很难由当事人提供合理合法的有效的电子证据。因为许许多多的电子贸易数据都是由电子商务的第三方提供的。哪怕是当事者提供了有效的证据。但自己证明自己效力无疑是要打巨大的折扣的。

3。2  电子商务的纳税人难以确定

法律必须考虑相关主题在整个税收活动中的民事主体的身份。以此来规定这个主体在税收征纳活动中的地位。比如,是属于自然人、法人,还是属于非法人的其他组织,原因是不同的身份是能否成为某些税种征税活动的主体的决定因素。而在电子贸易的整体活动中,交易双方有很大一部分是不办理工商税务登记的,在具体交易过程中也没有特定并且固定的地点,只要有一个网址、域名马上就可以从事交易活动,各个交易主体都可以隐藏。比如很多人使用淘宝是都是用的账户名称,并不是使用真实姓名。电子贸易的整体活动中的这种主体所具有的多元与匿名性等特点,使得纳税承担人的身份非常难确定。

3。3  我国电子商务税收征管法律体系建设严重滞后

国际经验表明,立法总是滞后于社会发展进程。目前我国电子商务迅速发展,但现代税制对其涉及较少,更多地关注于实体经济。因电子商务贸易具有虚拟化、电子化的特点,现代税制已无法适应这种新兴的经济体制。由此,我国电子商务税收征管法律体系面临着建设严重滞后的尴尬局面,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来;自]优Y尔E论L文W网www.youerw.com +QQ752018766- 电子商务对税收的影响研究(3):http://www.youerw.com/kuaiji/lunwen_9539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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