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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任用、聘用境外人员知悉国家秘密

时间:2022-10-24 23:34来源:优尔论文
关于任用、聘用境外人员知悉国家秘密,以下说法不正确的是()。B. 机关、单位对通过评估的境外人员,可以直接批准其知悉秘密级、机密级国家秘密

关于任用、聘用境外人员知悉国家秘密,以下说法不正确的是()。

答案 :B。 机关、单位对通过评估的境外人员,可以直接批准其知悉秘密级、机密级国家秘密

机关、单位任用、聘用境外人员,应遵守以下保密规范:

 

(1) 任用、聘用境外人员的机关、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未经批准,不得让境外人员接触国家秘密。

 

(2) 任用、聘用的境外人员因工作需要知悉国家秘密的,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一事一批”原则,报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并与其签订保密协议,明确要求其遵守我国保密法律法规,履行保密义务。

关于任用、聘用境外人员知悉国家秘密

(3) 机关、单位应指定专门机构和人员对境外人员执行保密协议的情况进行经常性监督检查,一旦发现违反保密协议的情况或存在威胁国家秘密安全的行为,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消除泄密隐患,并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本条是关于保密工作方针的规定。

 

“积极防范、突出重点”,是1983年中央提出的保密工作方针,体现了保密工作的基本特点和规律。保密工作的本质特征决定了保密工作必须以防范为主,把工作重点放在预防上,做到防患于未然,最大限度地减少窃密泄密事件的发生。“积极防范”,强调的是主动、事先的防范,以防止窃密泄密为出发点,构筑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的坚固的综合防范体系。“突出重点”,就是要确保核心秘密的绝对安全。国家秘密信息涉及领域广、数量大,应当根据保密管理对象涉密程度不同,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合理分配保密资源,把核心秘密作为重点加以保护。如对绝密级国家秘密、保密要害部门部位、核心涉密人员、绝密级信息系统,必须采取更严格的保密管理措施。同时,突出重点不是“只要重点”,对非重点可以放任不管或是放松管理。国家秘密在任何一个地区、部门或环节被泄露,都会损害国家安全和利益,影响保密工作的整体效能。在加强重点保密管理的同时,必须坚持全面管理,实施综合防范。

关于任用、聘用境外人员知悉国家秘密

“依法管理”,就是要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管理国家秘密。将“依法管理”确定为保密工作方针的内容,是依法治国、建设社会zhuyi法治国家的必然要求,是推进保密依法行政、不断提高保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水平的迫切需要。依法管理,一是有法可依,要求建立完备的保密法律制度,将保密工作的各个方面纳入法制轨道,不断提高立法质量,完善法律体系,增强保密法律体系的完整性、权威性、有效性;二是有法必依,要求机关、单位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管理涉密人员、涉密载体、涉密信息系统和涉密活动等;三是执法必严,要求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认真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四是违法必究,要求对违反保密法律法规的行为依法查处,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关于任用、聘用境外人员知悉国家秘密

“既确保国家秘密安全,又便利信息资源合理利用”,是对1988年保密法中“既确保国家秘密又便利各项工作”这一表述的修改。“便利各项工作”的表述,是针对当时存在保密范围过宽、保密过度等给相关工作开展带来不便的问题提出来的,在当时特定条件下具有一定的积极意义。考虑到在实施过程中,“便利各项工作”有时容易被曲解,成为一些机关、单位和人员规避保密规定、不履行保密义务的借口,这次修订将其修改为“便利信息资源合理利用”。这一修改要求,在确保国家秘密安全的同时,充分遵循信息化条件下信息资源利用和管理的客观规律,建立科学有效的保密管理制度,促进信息资源的合理利用。 关于任用、聘用境外人员知悉国家秘密:http://www.youerw.com/fanwen/lunwen_10099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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