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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文体学角度评析For Whom the Bell Tolls 的两个中译本

更新时间:2015-2-7:  来源:毕业论文
从文体学角度评析For Whom the Bell Tolls 的两个中译本
论文摘要:欧内斯特·海明威一生创作了多部战争题材小说,For Whom the Bell Tolls是其长篇小说中的代表作之一。海明威在其创作中形成了独特的写作风格,在翻译过程中,译者要注重从内容和风格两方面都忠实地再现原文。本文节选该书第二十四章,从文体学角度来对比分析其两中译本的词汇及句子,旨在对忠实传译原文内容与风格有一个更深刻的认识。
论文关键词:翻译,忠实,内容,风格,文体学
  欧内斯特·海明威(1899-1961),美国著名小说家,一生创作了多部作品。他摒弃华丽的辞藻,精心选用朴实无华的词汇及短小精悍的句子,文笔简洁流畅,朴实清新,使人读来有一种亲切委婉之感。
  长篇小说ForWhomtheBellTolls写于1939年,出版于1940年。我国先后有三个译本:李尧、温小钰合译的《钟为谁鸣》(1982年,内蒙古人民出版社)、程中瑞、程彼得合译的《丧钟为谁而鸣》(1982年,地质出版社)、程中瑞译的《战地钟声》(2002年,上海译文出版社)。其中,本文将主要对比分析前两个译本的第二十四章,采用文体学批评,从词汇、句式两方面进行文本分析,注重作品语言的层次和效果,同时还注意揭示原作语言的审美功能和意义的再现情况。
  严复的“信、达、雅”,一直被普遍奉为翻译的基本原则,其中“信”,即“忠实”,更是翻译应遵循的首要原则。文学翻译首先要忠实于原文,包括忠实于原作的内容和风格两方面。然而,由于两种语言与文化之间的差异性,完全的忠实是不可能实现的。因此,在文学翻译的过程中,译者要透彻理解原文,掌握适度原则,把原文的内容准确完整地表达出来,既不改变歪曲,也不增加删减,同时还要重现原文的风格。在此基础上,发挥译语优势,使行文流畅,符合译语读者的阅读习惯。
  一、原文写作风格
  ForWhomtheBellTolls以西班牙内战作为背景,是海明威篇幅最大的一部小说,故事情节复杂,人物刻划生动,但全书情节局限于三天之内,写得十分紧凑。小说主要描写满怀理想的美国青年RobertJordan志愿参战,逃亡时因受伤被遗弃在后方,独自与敌人火拼,最后以自杀了结此生的悲剧。
  本文所节选的第二十四章主要描写了乔丹作为爆破手在执行任务前,与西班牙当地村民奥古撕丁所进行的一系列谈话。海明威发挥他独特的叙事艺术,以细致入微的动作描写及丰富多彩的对白,紧紧环绕着罗伯特·乔丹的行动,一气呵成地把这故事讲到底,同时插入了大段的内心独白及回忆,使这个主人公的形象非常丰满。他在作品中多使用质朴无华的文字和简短的句子,表面上叙述平淡,但实则需仔细推敲才能体会到其中含义,他还擅长通过简短的对话,以可体现人物特色的语言使人物形象跃然纸上。
  二、译文对比分析
  1.词汇分析
  词汇是文体构成的重要因素,不同的文体常要求使用不同的词汇。翻译批评中的词汇分析主要是对原作和译作的在词汇的选择和运用上的异同及其文体效果进行的分析,具体则包括对作者和译者在书面语和口语、高雅语和粗俗语、褒义词、中性词和贬义词等方面的选择进行的分析。(温秀颖,192:2007)
  译文必须在内容和风格两方面都忠实于原文,译者不能随意改变或破坏原文的文体风格。作品有文白之分,文章有雅俗之别,其风格精繁因人而异,但文笔优劣全在于用字遣辞,英国作家斯威夫特认为“把恰当的词用在恰当的地方即是风格的确切定义”(Properwordsinproperplacesmakethetruedefinitionofastyle)(周方珠,2004:143)。海明威常通过精短的对话,以具有不同特点的语言来塑造人物形象。原作中主人公乔丹是受过正规教育的,而游击队员奥古斯丁是西班牙当地未受过良好的教育的普通乡民,因此其语言应极具乡土气息且口语化的,所以在翻译时也应注意来传达出原作中这一角色的语言特点。同时,词语的选择要适合角色的身份及事件发生的场景,要忠实地再现原作的内容、传达出原作的风格。下面举例,对两译文进行对比说明:
  (1)原文:“Doallinthycountrydothis?”
  李译:“你们国家的人是不是都这样?”
  程译:“你们美国人都这样?”
  两种翻译都准确传达出了原文的内容,李译完全是直译,一板一眼,不够干脆利落;程译结合上下文,更为自然连贯,且更为口语化,符合奥古斯丁的口吻。
  (2)原文:“Therearethosewhosufferandthosewhodonot.”
  李译:“生活里有受很多苦楚的人,有很少受苦的。”
  程译:“有人受过苦,有人没有。”
  李译“苦楚”用词文邹邹的,属于书面语,不符合奥古斯丁的语言特点;程译“受过苦”是口语,更贴近原文。
  (3)原文:“Becausesleepswiththeesheisnowhore.”
  李译:“因为她虽然和你睡觉,但她不是娼妓。”
  程译:“即使她和你睡过觉,别以为她是婊子。”
  “whore”一词,李译为“娼妓”,这是较正式的称呼词,而程译“婊子”更口语化,更像是出自一个未受过教育的乡民之口。
  (4)原文:“IfIthoughtyoudidIwouldhaveshotyoulastnightasyoulaywithher.”
  李译:“如果我认为你是,那么昨天夜里你和她躺在一起的时候,我就把你毙了。

  程译:“要是我把你当那号人,昨晚你和她睡的时候,我就把你枪杀了。”
  李将shot译为“毙了”,是口语,表达更直接,更符合奥古斯丁的语言特色;程译“枪杀了”,过于正式、书面化,不够贴切。
  (5)原文:“Youseethatweareworkingforonething.”
  李译:“你看,我们是在为一件共同的事业而工作。”
  程译:“你知道,我们都为了同一个目标而奋斗。”
  原文中“work”一词,看似平实,实则含有强烈的感情色彩,体现了乔丹对其所进行的战斗的激情。李译为“工作”,这一中性词仅简单地表明了原文字面意思,缺少强烈的感情色彩,未能传达出乔丹的感情特点。而程译则较好地领会到了“work”隐含的深义,将其译为褒义词“奋斗”,感情色彩鲜明,更为自然准确地传达出了原文的特色。
  2.句式分析
  句子是表达一个完整意思的基本语言单位,句法手段运用是否得体是文体学关注的又一个重要方面。翻译批评中主要是对原作与译作在句式运用的异同及其文体效果进行的分析,即,单复句、特殊句型、句子的长度以及其所产生的不同的文体效果。(温秀颖,192:2007)
  海明威在其作品中不仅善于运用简洁平实的语言,而且还多使用各种修辞手法,如,平行结构、对偶、重复等等,来增强语言效果,使行文流畅具有节奏感。翻译时,译者也要注意从句子的整体性上再现该语言文体的风格。下面举例说明:http://www.youerw.com/
  (1)原文:“NowthemorningwaslateMay,theskywashighandclearandthewindblewwarmonRobertJordan'sshoulders.”
  李译:“现在是五月下旬的早晨,天高云淡,和暖的风吹抚着罗伯特。乔丹的肩膀。”
  程译:“这是五月底的一个早晨,天高气爽,和风吹在罗伯特。乔丹的肩上,暖洋洋的。”
  原文首句没有华丽的形容词,也没有生词难字,寥寥数语,却交代了事件发生的环境情况,衬托出主人公乔丹当时平静的心情,因此译文在传达原义的同时,更应传达出原文的这一特点。李译采用直译的方法,词语的选择及句式都与原文完全对应,四字词语“天高云淡”及将warm译为“和暖的”做前置定语修饰风,简洁平实,符合原文风格及目的语的语言习惯;程译也采用了四字词语“天高气爽”,但其将warm译为“暖洋洋的”,并将其单独提出放于句尾,句式有所改变,更易凸显主人公的心境。
  (2)原文:“Hehadneverbeenhungrierandhefilledhismouthwithwine,faintlytarry-tastingfromtheleatherbag,andswallowed.”
  李译:“他好象从来没这么饿过。他大喝了一口酒,那个牛皮作成的酒囊有一股轻微的沥青味儿。”
  程译:“他从没这样饿过。他喝了一大口略带皮酒袋上的柏油味的酒,把嘴里的东西咽下去。”
  原文是由and连接的两个简单句,两译文均将其直接译为两句话,但前句李译添加了“好象”一词,笔者认为与原意有所偏差,因原文表达的是一种肯定而非可能的含义,相比程译更准确。后句李译未译出swallowed,且对原文理解有误,faintlytarry-tastingfromtheleatherbag强调的是酒而非酒囊的气味,李译“酒囊有一股轻微的沥青味儿”,程译则将其译为定语修饰酒,“略带皮酒袋上的柏油味的酒”,更精准。
  (3)原文:“Aroseisaroseisanonion.”/“Anonionisanonion.”
  李译:“玫瑰是玫瑰,又是洋葱。”/“洋葱是洋葱,还是洋葱。”
  程译:“一朵玫瑰就是一朵玫瑰就是一个洋葱。”/“一个洋葱就是一个洋葱就是一个洋葱。”
  两译文意思均准确,但程译照搬原文句式,量词a没有遗漏地完全译出,繁琐拗口,欠简短精悍;相比李译更为简洁,不仅符合奥古斯丁的口吻,且更贴近原作简单平实的语言风格。
  (4)原文:“astoneisasteinisarockisaboulderisapebble.”
  李译“石头是啤酒杯,是岩石,是圆石,是鹅卵石。”
  程译:“一块石头就一块stein就是一块岩石就是一块圆石就是一块卵石”,
  李译未过分拘泥于原文的表层形式,而是在正确传达原文内容的基础上,发挥译语优势,运用了排比句式,简洁干脆,读来上口,原文简洁且具节奏感的风格得以自然再现。而程译死死拘泥于原文,照搬其句式,将量词a全部译出,冗长沉闷,读来拗口,不符合目的语习惯。
  (5)原文:“Unlesswewin,allotherthingsarefutile.Tomorrowwehaveathingofgreatimportance.Oftrueimportance.Alsowestillhavecombat.Incombattheremustbediscipline.Formanythingsarenotastheyappear.Disciplinemustcomefromtrustandconfidence.”'
  李译:“如果不打赢这场战争,所有其他的事情都是空谈。
明天我们要干一件非常重要的事,一件真正重要的事。我们必须去战斗,打仗,这就得有纪律,因为许多事情并不象看起来那么简单。遵守纪律又必须建立在相互信任的基础上。”
  程译:“我们不胜利,一切都完蛋。明天的事极重要,真的非常重要。我们还会有战斗。战斗时没有纪律是不行的,因为很多事情跟表面现象不一样。必须有了信任和信心,才能有纪律。”
  原文共七句话,句句简短精炼,没有多余的修饰词,反应了乔丹干脆、练达、富有激情的语言风格。李译虽说明了原文大意,但其用词有些平淡,且程度修饰词使用较多,一板一眼,缺少激情,不符合原文的语言特色。而程译在忠实于原文内容的基础上,考虑到译语习惯,将原文译为了五个短句,没有多余的修饰词,简洁干脆,成功传达了乔丹果断、练达的语言特点,原文艺术效果及风格得以再现。
  三、结论
  李、程二译各有优劣,但整体而言,从译文是否忠实于原文内容及风格上来说,李译虽也有精彩之笔,但其对原文内容的理解存在较多错误,且对再现原文简练精悍的语言风格把握不到位。相比之下,程译虽也有某些不尽人意之处,但整体上其从内容的传达到风格的再现上,都更贴近原文。
参考文献
1 高键,“翻译中的风格问题”,《外国语》1995年第3期,7-11。
2 侯晓舟,“忠实与创造-论翻译中的矛盾与统一”,《文化教育》2003年5月,149。
3 王曰珠,“论三十年代海明威作品的特色”,《阜阳师院学报》1991年第4期,114-118。
4 温秀颖,《翻译批评---从理论到实践》,天津:南开大学出版社,2007年。
5 杨晓荣,《翻译批评导论》,北京:中国对外翻译出版公司,2005年。
6 喻云根,《英美名著翻译比较》,武汉:湖北教育出版社,199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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