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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会计师的法律责任研究+文献综述(3)

时间:2017-03-24 20:39来源:毕业论文
(3) 刑事责任 刑事责任 指注册会计师犯有刑律禁止的行为,如欺诈,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九条,《注册会计师法》第三十九条,《


   (3) 刑事责任
刑事责任 指注册会计师犯有刑律禁止的行为,如欺诈,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九条,《注册会计师法》第三十九条,《证券法》第一百八十九条和二百零二条都规定了注册会计师的违法行为如构成犯罪的,都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刑法》第二百二十九条规定:“承担资产评估、验资、验证、会计、审计、法律服务等职责的中介组织的人员故意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投,并处罚金;前款规定人员如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的,犯前款罪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第一款人员如果严重不负责任,出具的证明文件有重大失实的,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中对《刑法》第二百二十九条第一款和第二款中介组织人员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案规定了追诉标准,即中介组织的人员故意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涉嫌如下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1)给国家、公众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伍拾万元以上的;(2)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因提供虚假证明文件,受过行政处罚两次以上,又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的;(3)造成恶劣影响的。同时该案件追诉标准对《刑法》第二百二十九条第三款中介机构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案也规定了追诉标准,即中介组织的人员严重不负责,出具的证明文件有重大失实的,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1)给国家、公众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2)造成恶劣影响的。这些法律条款具体规定了注册会计师的违法行为到了什么程度将被追诉刑事责任。
2.按照性质和形式上的不同
注册会计师及事务所在承担法律责任的性质和形式上应加以区分,注册会计师承担的法律责任从性质上分为违约责任、过失责任、舞弊责任和揭露弊端责任 。
    (1)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是指注册会计师在接受上市公司委托进行查账验证等业务时,因违背双方签订的契约而依法承担的法律责任。
(2)过失责任
过失责任是指注册会计师在审计工作中未行使本来应该作为法律义务加以行使的职责,给他人造成了不应有的损失而承担的法律责任。
(3)舞弊责任
舞弊责任是指告知不真实的重要事实造成他人损害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揭露弊端责任是指注册会计师对被审单位的收支、财产使用和经济活动进行审查,揭露被审单位存在的问题,如果被审单位存在明显的弊端,而注册会计师视而不见,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正确区分和归属注册会计师的法律责任是很重要的,这些法律责任从理论上似乎很容易分清,也十分清晰。然而,在具体案件中错综复杂,不易划分。在诉讼主张和判决中, 行政责任还是刑事、民事责任,对注册会计师是承担故意责任还是过失责任,疏忽责任还是舞弊责任,部分责任还是完全责任,是按比例赔偿责任还是无限连带责任,很难作出合理的界定。虽然,我国现有的《刑法》、《公司法》、《证券法》以及《注册会计师法》等法规均对此作了规定,但都因缺乏具体操作的法律条纹细则,而无法界定其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的正确认识和界定
注册会计师在执业的过程中会受到当时的法律环境、社会环境、本身的阅历、自身的道德标准影响,尽管注册会计师由于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而承担法律后果,但是在探讨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时应对主观、故意或客观、过失有一个正确认识和界定,同时还要分清审计责任和会计责任的界定。 注册会计师的法律责任研究+文献综述(3):http://www.youerw.com/faxue/lunwen_443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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