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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虚拟财产的法律保护(2)

时间:2024-02-28 22:02来源:毕业论文
网络虚拟财产有四个特征,虚拟性、技术性、合法性和稀缺性。 第一个特征虚拟性。虚拟财产本质上是 电子 数据,必须借助网络感知,普通物的存在是有

网络虚拟财产有四个特征,虚拟性、技术性、合法性和稀缺性。

第一个特征虚拟性。虚拟财产本质上是电子数据,必须借助网络感知,普通物的存在是有形的、物质性的,它与普通物的形态是不一样的。虚拟财产必须依赖网络存在。

   第二个特征技术性。网络虚拟财产就是运营商编设的数据编码,即由二进制位数构成的程序包。程序经过编译、调试与汇编,将结果显示到可视界面上。用户在进行操作的实质也是对程序系统中的二进制编码进行修改化,账号的变化由用户的操作产生,虚拟财产变化后的样子在后台计算机重新计算后呈现给用户,无论是编译还是修改,都需要计算机技术和网络平台的帮助,因此具有技术性的特性。

第三个特征是稀缺性。因为经济物品有限,所以需求大于供给,那么就要有效地配置资源。一种物品对人类来说具有使用价值且其可供使用的数量是有限的,那么它就是是经济物品。稀缺是相对于人的欲望而言资源是稀少短缺的。[ ]利用法律来分配资源,即是人类选择经济物品存在数量的方式。法律的保护成为稀缺性的根源。

第四个特征是合法性。虚拟财产的产生和取得应当符合法律的规定。比如游戏中装备、级别取得途径、社区账号经验和虚拟金币的获取如何定性,就是合法性研究的问题。现实中,采取盗号的敲诈的手段获取游戏账号和密码的行为,以及用非法手段篡改社区账号内容的行为都是违法行为。

2。2网络虚拟财产的类型化

网络虚拟财产有三种类型。论文网

第一种是存在于论坛、社区中的虚拟财产,如称号、社区账号等级、信誉值和虚拟金币等。一般用户进入社区就需要注册社区账号,通过发帖转发分享等方式获得积分或者虚拟金币,保持在社区的活跃度,从而提高自己的账号等级,取得更多的权限和优惠待遇。比如从普通用户升级为高级用户,发文字数的限制进一步缩小,可以成立单独的版面,加设文章的阅读权限,维护论坛的日常秩序和发言,设计自己空间的权利等。但如果用户作出违背社区的规定甚至是违法的行为,就会受到社区管理人员的处理,限制权限使用,降低信誉程度,禁止发表言论等。

第二种是狭义上的虚拟财产即网络游戏中的虚拟财产。“虚拟财产是通过网络游戏的积累或者直接通过流通货币向运营商所购买的装备货币等虚拟物”[ ]包含玩家有意向运营商缴付现实货币从而拥有,又或者是在线下买卖来获取具有现实利益的虚拟物品。

大体上有游戏账号及角色品级、金币道具三种类型。

开始一个游戏,首先注册账号,随后玩家从最低等级开始游戏。玩家肯定努力提高自己角色等级来获得更多更好的经验、金币、装备和道具。只有高级别的玩家才可以使用高级装备,装备越好数量越少。因此,玩家要练到高级别、获取高级装备需要花相当的人力和财力,有时还有运气成分在内。虚拟货币指游戏中的货币。虚拟货币可以换取运营商提供的各种收费的项目选项,包含可购买各种指定饰品和装备、会员资格。游戏中有为玩家设计的买卖、存取等服务的场所,形式包含各类店铺和钱庄等。另外还有专门为玩家提供买卖交换的中介。虚拟货币用来购买道具,而道具无论是买来的或者是运营商赠送的,能够通过线上交易来转化为虚拟货币。运营商和市场主体把游戏打造成一个封闭完善的商业世界,虚拟财产成为沟通该系统唯一的因素。

第三种是其他符合广义范围意义上的网络虚拟财产,是对其他难以分到前两种分类所做的兜底性归类,包括QQ、电子邮箱、微信等。生活中有的号码是吉祥数字或者对用户有特别的用意,或者经过主人一段时间的经营成为有数万粉丝的号码,各大广告希望其宣传,给予一定的经济利益,这个号码就对该用户具有了一定的经济价值。 网络虚拟财产的法律保护(2):http://www.youerw.com/faxue/lunwen_20237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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